上帝的归上帝,凯撒的归凯撒?

圣经是要仔细读的,有时候会有疑惑,但也要怀疑下去。只有自己理解的东西才会真正的相信,盲目要求自己“信”是无济于事的。

比如,最近我对耶稣的这句话“上帝的归上帝 恺撒的归恺撒”有些思考,经历了不解不赞同但又回归理解的过程。

我觉得,信神的终极就是相信神是万能的,因此一切一切,我们身外身内的都是上帝的,上帝所知的,也可以说是上帝“允许”的,否则,就是对上帝万能的否认。如果上帝不是万能的,就有其它神在做神没有“能”的、没有做的,不知的其它事情,那就是多神了。而多神就是没人说的算,就是无神。按照我们之前的逻辑,神是存在的,也是万能的,上帝万能因此包含一切。

因此,凯撒的也是上帝的,没有所谓的“凯撒的”,否则,凯撒岂不是有上帝没有的东西?所以,我们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一会做上帝的事,一会做凯撒的事,对基督徒来说,一切都是上帝的事。否则,设想一下,当我们面对耶稣的时候,他批评我们的某件事,我们可以说,按您的吩咐,这件事归凯撒管,不归您管,这岂不是混乱了?

但是,我们人类是有限的(因此有原罪),我们做的事有些是令上帝满意的,有些事是上帝不满意的,上帝虽然全能,但人类不是。就像成年人,看幼儿,我们不能说,他怎么路都走不好,父母再有能力,也不能代替幼儿去走路。父母也只能让幼儿去自己走,变得强壮,平衡,甚至走出花样来。

那么,天下之事,都是上帝的,没有属于凯撒的,是不是就没有凯撒该做的事呢?有。这是因为人有限,有罪,做的一些事,不是全能的上帝会做的。甚至,因为我们的有限,是不可能做到完美的,不可夸大自己的无限性,不可夸大自己的完美,就算你本人做的不错,还有很多其他人由于各种限制,也不行,因此我们需要特殊的社会,政治形态,来帮助我们有限的人做出相对有效少害的事,这些,就是“凯撒的”事。

古往今来,基督徒常常把凯撒的事和上帝的事对立开来,基本上负面的,嘴一撇不屑一顾的,就是因为我们觉得天下有些事不是上帝的事,是凯撒的。不,一切都是上帝的,只是因为我们是有限的,带有原罪的,是不可能理想化的,因此,必须有一套对有限的人有罪的不完美的人适用的治理体系。脱离了这个理解,不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(世俗上)都会做出错误的决策。精神上我们觉得世界上有些事不是上帝的,不需要我们管,另一方面,觉得自己万能,可以设计出一套完美的社会方式。

我们要认识到人类不仅有限(有罪),而且这不完美和罪还各有不同,套用托尔斯泰的话说,完美的人(有福的Blessed,直到包括上帝)做事是一致的,不完美的有罪的人做事各有不同。

因此,政治上就要设计一个体制,求取最大公约数(美国建国,三权分立),而不是认为能设计一个可以满足所有人的制度(最小公倍数,或就是任意一个公倍数,就是让大家都高兴的东西,如法国大革命一样对各阶层都许下诺言)。所谓“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”就是一个认为人类是万能的,他们能够建立一个社会,满足所有人的要求,但这是不可能的。两个男人都看上一个女人,怎么办?如果两个男人都是万能的也就是没有任何需求的,那可以,关键两个都是有欲望的有限的人。还有所谓的“共同富裕”,就是让所有人都达到同样的富裕程度,但是财富的创造,靠的是人的欲望,其中也包含比别人更富裕的欲望。同样,也由于人能力的不同,有些人就是更聪明,更有创造力,更有产能,你把他产出的东西强行分给别人,他还会有动力创造产出吗?同样左派也有些误区,看不到有些事情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皆大欢喜的,除了福利这些东西,也有其它,比如变性人参加女子比赛,这不可能让变性人和本身为女人双方的权利都得到满足,因此只能尽力找到一个最大相交互相尊重的部分。

基督徒的一个根本认识就是自己是有限的,他们自己的话说自己是有原罪的,因此他们 对人的本性有更好的认识。他们也认识到其他人是没有这样的认知的。而那些人会认为人是可以做到一切的,会把社会带到一个乌托邦,当然,乌托邦是不存在的,但通往乌托邦的路一定是苦海和血海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基督徒不仅不应该把凯撒的事撇下不管,而且要拿过来妥善处理。那就是要融入社会,在制度的建立上发言。

所以理解耶稣的话要结合历史背景,耶稣的话上帝的话是深刻的,必须深刻理解。

事实上,圣经告诉我们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,其实都是“凯撒”的部分,如果我们是无限万能的,就不会有“原罪”,因此也不需要人类社会的方式。人们问耶稣基督徒要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,他说,第一爱上帝,第二,爱人如己。其他他并没有强调,实际上很多就是“凯撒”的部分。

感谢神给我们生命、灵魂和思考能力。